新竹縣一名陳姓男子無照上路,開著徐姓女友的車與一輛機車發生擦撞,導致2人受傷,沒想到他竟肇事逃逸,事後更叫女友頂罪。新竹地院審理後,依過失傷害、肇事逃逸判8個月有期徒刑;女友則因頂替罪判拘役50日,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陳男明知無照,卻仍在2023年8月30日開著女友的車上路,行駛於新竹縣新埔鎮的「特種閃光」路口時,身處閃光紅燈(支道)的陳男,卻未禮讓閃光黃燈(幹道)的機車先行,與其發生擦撞,造成機車上的彭姓男女受傷。
不過陳男見2人倒地卻逕自駛離,後還要求女友頂罪。女友後駕車重返現場,向員警表示是她開的車,但警方比對監視器畫面,謊言不攻自破,並揪出陳男才是肇事者。
法官審酌,陳男未善盡駕駛應注意之義務,導致2人受傷,肇事後逕自離去;徐女則為幫男友脫免刑責頂罪,誤導員警偵辦犯罪正確性。最後新竹地院依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犯過失傷害罪、致人傷害而逃逸罪判陳男8個月徒刑;徐女則犯頂替罪處拘役50日。
據了解,陳男明知無照,卻仍在2023年8月30日開著女友的車上路,行駛於新竹縣新埔鎮的「特種閃光」路口時,身處閃光紅燈(支道)的陳男,卻未禮讓閃光黃燈(幹道)的機車先行,與其發生擦撞,造成機車上的彭姓男女受傷。
不過陳男見2人倒地卻逕自駛離,後還要求女友頂罪。女友後駕車重返現場,向員警表示是她開的車,但警方比對監視器畫面,謊言不攻自破,並揪出陳男才是肇事者。
法官審酌,陳男未善盡駕駛應注意之義務,導致2人受傷,肇事後逕自離去;徐女則為幫男友脫免刑責頂罪,誤導員警偵辦犯罪正確性。最後新竹地院依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犯過失傷害罪、致人傷害而逃逸罪判陳男8個月徒刑;徐女則犯頂替罪處拘役5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