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31)日就是端午節,由於逢例假日,前一天補放假,等於有三天連假,許多民眾已規劃好外出遊玩,更少不了吃粽子應景。只是在大快朵頤後,剩下的粽葉、粽繩或食材餡料該如何處理,經常讓人感到困惑。對此,環保局解答,丟垃圾時應確實分類,不然可能會收到罰單。
彰化縣環保局表示,肉粽的粽葉、粽繩屬於一般垃圾,不可丟廚餘桶,吃剩的肉粽以及桃、李、芒果、荔枝等水果類的果皮、果核歸類為廚餘。也提醒民眾近期氣溫節節升高,天氣炎熱潮濕,垃圾與廚餘若未妥善存放,極易腐敗發臭,孳生蚊蠅及病媒,影響居家環境衛生。連假期間遇非收運時段,務必將垃圾先行妥善打包密封,暫時貯存於家中妥適處所,切勿堆置於住家門前、騎樓或空地上,以防遭受野狗、老鼠等動物翻找撕咬,不僅造成環境髒亂,還可能衍生蚊蟲孳生。
新北市環保局也曾說明,粽葉雖然為植物的葉子,但長纖維不好分解,如果丟到廚餘堆肥場,容易造成機器損壞,因此丟一般垃圾處理,掛門口的艾葉草跟立蛋煮來吃的蛋殼則都屬於廚餘。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之運輸、分類、貯存、排出、方法、設備及再利用,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及第50條規定,違規排出或棄置垃圾包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環保局也曾說明,粽葉雖然為植物的葉子,但長纖維不好分解,如果丟到廚餘堆肥場,容易造成機器損壞,因此丟一般垃圾處理,掛門口的艾葉草跟立蛋煮來吃的蛋殼則都屬於廚餘。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之運輸、分類、貯存、排出、方法、設備及再利用,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及第50條規定,違規排出或棄置垃圾包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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