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日前偵辦洩密案,意外查出板橋分局2名陳姓、賴姓員警涉嫌在台北市萬華區某應召站當「皮條客」,並於昨(17)日將2人帶回約談,檢方複訊後各以10萬元交保。對此,板橋分局目前也已對2人分別記過2次及1次,並將其列為輔導對象,同時報請新北市警局調整服務地區。
據了解,涉案的陳員已在分局服務12年,賴員則是11年,兩人平時會利用勤餘時間,前往應召站業者的公司泡茶聊天,過程中對方不只委託2警協助查詢他人的通緝資訊,若有應召女子需外出,也會請2人載送,但2警稱未向業者收取任何酬勞。
對此,北檢昨日上午指揮警政署政風室、台北市、新北市警局前往板橋分局警備隊將賴員、陳員帶回約談,經檢方複訊後各以10萬元交保。板橋分局則表示,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警紀警辦原則,積極配合地檢署依法辦理,目前已對2人分別記過2次及1次處分,並將其列為輔導對象,同時報請新北市警局調整服務地區。
據了解,涉案的陳員已在分局服務12年,賴員則是11年,兩人平時會利用勤餘時間,前往應召站業者的公司泡茶聊天,過程中對方不只委託2警協助查詢他人的通緝資訊,若有應召女子需外出,也會請2人載送,但2警稱未向業者收取任何酬勞。
對此,北檢昨日上午指揮警政署政風室、台北市、新北市警局前往板橋分局警備隊將賴員、陳員帶回約談,經檢方複訊後各以10萬元交保。板橋分局則表示,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警紀警辦原則,積極配合地檢署依法辦理,目前已對2人分別記過2次及1次處分,並將其列為輔導對象,同時報請新北市警局調整服務地區。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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