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凌晨3點,警方獲報,在一具焦屍中找到「林宗耀」的證件,以及他故佈疑陣放置的骰子,不確定他是生是死,於是先當他是「死者」,查訪家屬,可是家屬反應冷淡,不願認屍,彷彿死的不是自家人,幹員心啟疑竇,還是耐心套出話來,知道通緝中的林宗耀狡兔有三窟,除了母親與孩子住處,另有松竹五路與大誠街2個藏匿處。
晚上6點多,警方查訪松竹五路住處管理員,刑警拿著林宗耀照片請他指認,管理員說:「他是阿賢啊!半個小時前我才幫他叫車」。至此,陳春安確認林宗耀還在活著,他大膽假設,這是一起弒兄企圖冒名頂替的案件。
而另一組幹員「以車追人」「以人追車」,縮小林嫌行動範圍,晚間9點多確認他投宿在三民路一家商務旅館,立刻展開攻堅,順利逮捕林嫌。
落網時,他還自稱是林正賢,即使後來承認是林宗耀,還是堅稱與兄長吵架後,哥哥途中離去,他也不知道在哪裡?案情陷入膠著,非得找到凶器不可,5天後,警方鎖定松竹五路凶嫌住處附近一塊空地,可是怎麼找也找不到,於是陳春安率辦案人員到附近土地公廟拜拜,說也玄妙,剛拜完不到10分鐘,就找到作案的刀械鐵鎚,比對他作案車輛的血跡,林宗耀無法狡賴,坦承犯案,全案遂告偵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