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說看電影時,要觀眾覺得『劇中人是我的朋友』,所以沒有找巨星,找樂手感覺比較親民。樂團主唱經常要跟觀眾接觸,所以距離感比較近」 。 雖然大家都認為,沒有演戲經驗的歌手,適合擔綱演出電影嗎?但魏德聖自己有一套不同的解釋,「歌手唱歌也是表演,戲劇的表演也是表演,只是需要轉換。歌手本身就有表演能力,只是他們原來在舞台上唱歌,把開關切換到戲劇表演上,對他們來說還滿容易的。」
對於演出《52Hz, I love you》的歌手們而言,困難的不是表演,而是必須配合音樂劇的風格,拍攝現場必須邊演邊唱、當場收音。「小男孩」樂團主唱米非就說,在片中開口唱歌的時候,都不是用一般在舞台上的姿勢在唱歌,「像是蹲著唱、趴著唱,有一幕還要騎摩托車唱。要有音準、有情緒,畫面又要漂亮,NG很多次。」
曾在2008年以《跳格子》拿下金馬獎最佳新演員獎,「圖騰」樂團主唱舒米恩,算是有比較豐富的演出經驗。但是他也沒碰過一邊演、一邊現場要唱歌的狀況,「有一幕要跑很快,突然停下來唱抒情歌。當下還在喘,覺得這樣很不符合人體工學,就一直NG」。跟導演溝通後,最後同意讓他先深吸一口氣再唱。
《52Hz, I love you》全片收錄了17首原創歌曲,其中范逸臣、馬念先也各自貢獻了一首,但是被魏德聖頻頻退稿,讓他們覺得被導演打槍。對此魏德聖解釋:「應該不是說打槍,這樣感覺很機車!是味道不對,做的歌曲好聽歸好聽,可是歌手唱不來。因為每個人調性不一樣,硬套上去也很怪。歌手有自己的個性在裡頭,如果都拿掉了,都不見了也很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