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警方進一步查證,陳嫌的槍枝是無殺傷力的瓦斯氣動玩具槍,且因該瓦斯氣瓶漏氣無法擊發,偵辦警方於當日下午將兩人依照傷害罪嫌函送臺灣臺北地檢署偵辦,兩人也互控傷害。 整起事件中亮槍毆人的陳X衡,其實已經多次上過新聞版面,去年初才因為在簽唱會上毆打金曲歌王林俊傑轟動一時,本人聲稱因「林俊傑太愛亂幹妹」才動手、事後竟還將毆打影片PO上網,引起輿論撻伐,如今再登社會版面,行徑讓人搖頭。 (首圖翻攝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