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在大陸經商的60歲汪先生,上月3日返台與家人團聚時,接到自稱香港灣仔入境處的陳姓專員來電,電話中表示汪先生申辦的港澳通行證違法,並將電話轉接給另一名自稱上海徐匯公安局的白警官。白男告知汪先生,說他在上海交通銀行的帳戶涉及境外金融犯罪案件,一名胡姓檢察官會跟他說明。
不久後胡姓檢察官告知汪先生違反大陸刑法《防範金融犯罪條例第3款第7條第2項》,理由是非法向群眾集資258萬元人民幣,會立即開立拘捕令,要求汪先生繳交保證金自清,若不配合,將會凍結他在香港及大陸的資產,連台灣帳戶也會一併凍結。
假檢警與汪先生對話中,不斷以「涉嫌收益糾紛」、「全力配合偵辦、放棄帳戶管理」、「涉及高信用風險,成案後信用將破產」等話術威脅汪先生,並要求他兌換人民幣匯款至指定帳戶,等3天後確定他未涉此案,就會「立即解凍退還」。
汪先生擔心自己遭冤枉,於1週內請友人陸續匯款7次,約新臺幣1300萬元給假檢警,直到後來未再接到大陸檢調單位電話,且匯出款向已不知去向,才驚覺遭騙。刑事局預防科科長許明哲提醒,詐騙集團會利用台灣人對大陸刑法不熟的特性,假扮檢警騙人,呼籲民眾若有疑慮,就要馬上打165查詢,也免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