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失智、語言障礙等病保外就醫及停止審判的前總統陳水扁,7月7日遭高院二次金改案承審法官曾德水7月7日傳喚他審酌是否重啟審判,但扁與3名律師均請假,當時法官曾德水發現,扁可口述歷史,即將出書,卻說語言有障礙,當庭勘驗扁被麵包師拍到公園散步及餐會演說畫面後,曾德水說:「若裁定重啟審判,不能抗告,決定再給被告一次機會。」
扁案承審法官曾德水法官認為,依據高雄長庚醫院在今年5月4日的診斷報告及陳順勝教授5月24日回覆台中監獄文件,扁對於過去政治及法律領域表達順暢,也有強烈主動性,報告中提及,扁對政治及法律議題分析有相當優越表現,如在去年12月對於聖多美普林西比與台斷交,及女兒陳幸妤診所開幕,扁均會主動關心新聞報導,因此要了解扁能否出庭受審。
陳水扁與律師團認為,扁的健康狀況只有扁本人及醫師最清楚,經醫療診斷,扁有失智及語言障礙等問題,身心狀況均不適合出庭,但曾德水卻不尊重醫療專業,一再要傳喚扁出庭,顯有偏頗,聲請曾德水迴避,日前遭駁回後扁向最高法院抗告。
最高法院認為,聲請法官迴避,必須依客觀事實,合理判斷法官確有偏頗之虞,不是當事人片面、主觀認為法官不公就可以要求換法官,最高法院認為,曾德水法官就停止審判案件的停止原因,進行調查是否已經消滅,可免審判延宕、不決,屬於程序正義的實踐,但陳水扁僅憑主觀想法就要法官迴避,難認有理由,駁回他抗告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