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劉男與友人於ATT 4 FUN 10樓Pong夜店喝酒、對戰Beer Pong遊戲機台,接近凌晨4時左右,劉男與王嫌因使用機台爆發口角衝突、大打出手,夜店安管見狀將雙方人馬支開,並將劉男一方請出夜店,王嫌趁一陣混亂尾隨劉男進電梯,並朝被害人腹部攻擊,造成劉男下腹有約3x1公分的傷口。

警方到場後將劉男送醫,並根據被害人說、監視器畫面循線鎖定王嫌身分,27日晚間10點多通知王嫌到案說明,王嫌坦承持刀刺人,警方訊後依殺人未遂移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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