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電偵大隊表示,櫻桃公司並非單純媒合金流交易,實際上更利用員工及在大陸親友,經營地下匯兌業務,早已違反我國金管會金融監理銀行通匯業務,必須要依法規申請登記始可經營的規定。
警方本月6日在北、中、南等6處進行收網並執行搜索,共拘捕湯姓等8名嫌犯到案,且清查該公司自105年以來,透過網路平臺進行地下通匯交易金額高達11億元以上,目前已經凍結該公司帳戶的3000多萬元。
隊長莊明雄指出,警方一開始僅是針對網拍詐欺案的金流進行向上溯源,卻發現此間櫻桃公司(cherrypay)「轉來轉去都是自己人」,其中涉及詐騙的非法金流高達381萬元、人數上看30人。
莊明雄並進一步指出,過去民眾較難接觸到傳統的「地下匯兌」,如今卻拜網路之賜,標榜著「金融科技」、「跨國匯兌」的地下經濟也隨之猖獗,讓受害人數大增,更成為詐騙集團的洗錢管道。
43歲湯嫌到案後則拒絕承認犯行,強調自己只是從事「媒合金流交易」,警方仍依銀行法第29條「非銀行不得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違反政府匯兌管制之禁令,影響正常之金融秩序及政府對於資金之管制與洗錢防制」規定移送地檢署,並查扣伺服主機1臺、手機5台、筆電1台、金融存摺7本、公司會員資料、交易明細及帳冊等證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