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8日晚間6點,台北市公園路、南昌路口的總統官邸2號門,一如往常地進行維安勤務,由憲兵、中正二分局員警分別值勤門口哨亭的兩側。1名中正二分局警備隊的黃姓員警騎著警用機車到場,與上一班員警完成工作交接,執行6點到8點的維安勤務,並拿出警用手冊記錄例行公事。
專案列管 疑動機不純
這名看似行為正常的員警,卻遭爆料其實是被分局專案列管的人物。一名資深員警向本刊透露,黃員因「說話直率」,作風也「特立獨行」,在分局內引發不小爭議,人人對他小心提防,避之唯恐不及。
為何一名警備隊員警會讓分局如此頭痛?資深員警表示,黃員平日與同事多有不合,還會公器私用偷查同事個資,分局祕書室在整理員警曾經查詢過的檔案資料時,發現黃男竟利用隨身小電腦擅自偷查許多分局同仁的個資或車輛進出資訊,上自警階三線一的分局長,下至一線三的基層員警,甚至是女性同仁,還有分局的雇員、工友,個資全都被一覽無遺,數量高達近千筆。
身為執法人員的黃員,1個月內竟私查千筆個資,原因卻非查緝交通違規或其他重要勤務,讓分局同仁質疑黃男的動機不單純。更可怕的是,黃男平時負責總統官邸2號門崗哨勤務,台北市警局除徹底清查黃男索查過的個資外,也已將其調離現職。
該分局一名警官透露,黃員有次和一名女性同仁在電梯聊天,女同事說自己上班遲到是因為出門塞車,沒想到黃男竟脫口說出:「妳家不是住在XX區XX路嗎?明明很近為何會遲到?」這些話讓女同事驚駭莫名,懷疑個資遭掌握,黃男偷查個資之事才在分局傳開。祕書室得知後介入調查,但因黃員愛興訟,分局只能先以「專案列管人員」處理,就在12月21日,已將黃員調職至拘留室擔任警衛。
濫用職權恐違法
律師王琇慧指出,本案例中有員警在非職務狀況下,以公務系統查詢私人個資,濫用警察職權,可能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條「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及第6條「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相關單位可用考績辦法和《公務員懲戒法》進行裁處,不排除民事侵權行為責任,而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胡亂檢舉 爆衝突記過
黃員動輒以興訟恐嚇同仁,在警界非常有名。一名警官透露,黃姓員警最早任職於台北市大安分局派出所,平時講話口無遮攔的他,常因工作細故與單位同仁、長官意見相左;只要他心生不滿,就向上級單位檢舉同仁,分局長官想介入調停,竟然也被檢舉,更被他一狀告上法院。
黃員胡亂檢舉、興訟的舉動,很快在大安分局內傳開,後來他因工作上造成的衝突、混亂太多,甚至還與民眾發生衝突,被分局以風紀問題記2支小過,移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懲處,之後才調任中正二分局警備隊。
資深員警透露,黃男調任中正二分局後,直屬幹部曾勸戒他專心工作,竟反被他嗆聲:「別以為你留守偷溜我都不知道,我已經用密錄器將你的行蹤都錄下來了!」讓長官對他的行為感到恐懼,不知他跟蹤人到底有何目的。
本刊調查,黃男1995年從海軍官校畢業後入伍服役,原在海軍當過人事主管,官拜少校,後因不明原因調往聯勤單位,於2007年退伍,考上警察轉往警界服務,沒想到卻在警界發生一連串的衝突、違紀事件。
電話恐嚇 被告上法院
根據2015年《台北市政府公報》,黃員曾遭大安分局移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是因當時任職於大安分局某派出所的他,和妻子在該年4月辦理結婚,又在11月離婚,他質疑前妻的蔡姓女友人將2人私自登記結婚之事告訴前妻母親,從中作梗破壞夫妻感情,逕自前往前妻任職的網咖與她爭執。
黃員當下要求前妻撥打蔡姓友人的電話對質,但蔡女未接電話,黃員竟將手機搶走,並數度拉扯前妻手臂、肩膀,前妻奮力掙扎後,他才罷手。但黃員隨後又趁前妻工作無暇分心,取走她的手機,打給蔡女興師問罪。
電話中黃員質問蔡女:「妳是不是打電話給她媽媽,說我們先登記的事情?」「我是想問說關妳什麼事?」「就是妳的雞婆造成的。」還恐嚇蔡女:「不然我一定幹掉妳,妳試試看嘛!」蔡女心生畏懼,告上法院。
不服再議 遭警局駁回
當時台北市文山一分局偵辦此案後移送北檢,黃員也遭提起公訴,被台北地方法院以強制未遂、恐嚇罪簡易判決,判處拘役或易科罰金,他也因此遭大安分局記過處分。
黃員對自己遭移送公務人員懲戒一事不服,認為這屬於他的私人事務,懲戒未符合比例原則;但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表示,黃員身為執法人員,公然違法並遭判刑確定,經大安分局依法在該年度第2次考績委員會中審議,請黃員到場說明,但他卻以「無意見陳述請假不克出席」為由,改由書面陳述。
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表示,黃員的情事依《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9條決議記過2次,相關程序並無違誤;有關黃員所稱懲處違反比例原則和平等原則,委員會和北市府均認為並無不當,台北市警局表示尊重審議,駁回黃員的再議。
黃姓員警涉及多起風紀案件,如今再傳私查大量個資,恐已涉及妨礙祕密、濫用職權,他的勤務竟還包含元首官邸維安,具爭議性的行為難保不會造成國安、資安漏洞;台北市警局也對此介入調查,希望相關人員知所警惕,匡正警務人員應把持的分際。
回應
黃員:同僚惡意指控
對於北市中正二分局黃姓員警私查大量個資一事,中正二分局表示,黃員於總統官邸擔服崗哨勤務,為維護官邸安全,使用警用行動載具查詢部分行經周邊車輛,以過濾是否可疑,經查尚未發現黃員有洩密或不當查詢官邸車輛進出情形,將持續清查,如有違法,將依法嚴辦。另分局實施資安稽核時,確實發現黃員曾有不當查詢紀錄,將依規定行政懲處、調整服務單位,並停止電腦資料查詢權限。
黃姓員警則表示,他並無私查同仁個資,此為同僚惡意的不實指控,他已經收到北檢的不起訴書,準備告同事誣告;他同時指責本刊惡意獲取他的電話,同樣違反個資法。黃員說,他一路走來就是行得正、坐得端,一步一腳印,請本刊有證據就寫,沒證據他一樣要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