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控近百間套房的許,光靠收租就月入百萬元,5年來獲利數千萬元,但卻從不付錢給公家單位及投資人,投資人發現被騙後提告,才驚覺許早已脫產。雖然知道其中有弊端,但這些公家單位礙於租約未到期,只能眼睜睜看許大賺黑心錢。
眼看公家單位沒有積極作為,被害投資人高小姐決定自力救濟,她先以公宅標租人身分向台電檢舉許姓男子竊電,台電後來因此對許提出刑事告訴,檢方傳喚許出庭,屢傳不到,因此對許發布通緝。
為了找到許姓男子,高小姐根據他手上的公宅地址,挨家挨戶與承租人溝通,並把許的惡劣行徑告訴這些承租人,部分承租人還與高小姐組了LINE群組,互相通報消息。去年底,群組發揮功能,有承租人在一家餐廳發現許的行蹤,於是通報群組,高立刻報警,並即時與警方在餐廳外攔住許,最後將許移送地檢署。
不料,值班檢察官訊問後卻以「微罪」為由,不用交保,也沒有任何處分,就讓許姓男子大搖大擺離開,這樣的結果也讓高小姐與其他受害人直搖頭。
另外在民事告訴部分,高小姐雖打贏官司,取得「債權憑證」,但因許姓男子名下沒有任何資產,法院的憑證等於是廢紙1張。至於刑事告訴部分,由於許很會鑽法律漏洞,檢方最後根據雙方的合約,認定屬於投資糾紛,不構成詐欺,因此對許做出不起訴處分。
高小姐等受害人認為,「公宅蟑螂」許姓男子把國家資產當作詐財的工具,相關單位不該放任,一定要想辦法讓他把錢吐出來,並得到應有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