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女過去擔任華南銀行萬華分行存放款行員,因為善於交際、勤於耕耘人脈,客戶都是大戶,轉為理專後,績效年年都擠進前三名。但今年4月銀行關心客戶資產適用的優惠情況時,發現一名客戶的資產減少,客戶回覆並未轉移資金,張女私下挪用客戶投資款才曝光。
華南銀行調查後發現,客戶因信任張女,將存摺與印章一併交給她保管,當客戶對提出金額有疑慮時,張女會出示自己出具的對帳單釋疑。雖然總行也有提供所有往來戶的綜合對帳單,但客戶並未檢視。
張女一知行徑被發現,連忙將挪用的200萬加上1萬元償還當事人,辯稱是私人借貸,向主管強調僅犯下此案,但華南銀接連追出十餘人受害,甚至有人根本沒發現被盜領。
檢方調查,張女以理專投資為由,以客戶名義填取款條,將帳款挪到小叔擔任負責人、老公為董事的公司「豐茂國際」,長期挪用超過10年,總金額高達1億1098萬元,張女才坦言因丈夫開公司周轉不靈,才鋌而走險。
針對此案,金管會於今年7月底對華南銀開罰1,000萬元,認為未落實督導,內部控制顯然有缺失,並勒令解除張女襄理職務,而涉及的分行也停止受理新客戶辦理金錢信託1個月至3個月不等。
檢方今依違反銀行法特別背信罪、刑法偽造文書罪起訴張女與丈夫二人,至於擔任負責人的小叔則因不負責資金調度,檢方認為罪證不足,不予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