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若民眾首次申辦護照無法親自前往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4個辦事處,可至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其它相關資料可委託旅行社或親友代辦,自動通關則需要本人至移民署、領務局或機場辦理。
現在民眾只要準備好申辦護照相關資料至戶政事務所,即可辦理包括自動通關等申請作業,繳費單可拿到超商、郵局、農漁會等地繳費,也可指定寄送地址,約8個工作天可領到護照。
外交部指出,從3月16日起先於6縣市戶政事務所試辦,其中桃園、雲林轄內所有戶所接受理申請,其他縣市包含台中市(大里、北屯、清水、豐原),嘉義市(西區),屏東縣(屏東市)和澎湖(馬公市)的戶政事務所可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