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譽國際的台灣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Henry Lee),協助調查的刑案逾8千件,比如甘迺迪總統遇刺案、飽受爭議的辛普森殺妻案、選美小皇后瓊貝妮特案、九一一事件後的鑑識工作,台灣許多重大刑案也曾請李昌鈺回台協助,包括劉邦友滅門血案、彭婉如命案和蘇建和案等。
現年81歲的李昌鈺打算於今年8月自美國康乃迪克州紐海芬大學退休,退休前夕,多年前1起退休司機遭刺殺的案件重回他眼前。7月10日康乃狄克州最高法院正式撤銷肖恩漢寧(Shawn Henning)以及瑞奇伯奇(Ricky Birch)謀殺的有罪判決,2人在30年的牢獄生活後重獲自由。李昌鈺曾為此案慎重地召開記者會,強調在他57年的鑑識生涯中,調查數千件案件,從未被指控有任何不當行為,維護他的聲譽。
李昌鈺發現血毛巾
1985年12月1日,康乃狄克州的新米福特鎮(New Milford)發生1起室內凶殺案,65歲的退休司機卡爾(Everett Carr)被發現陳屍於女兒家中,頭部遭重擊7次,身中27刀,喉嚨也中刀,導致大量血液噴濺到牆壁和地板。
警方根據現場留下的跡證判斷,這是一起入室盜竊被發現後殘忍殺人的案件,逮捕當地的不良少年漢寧和伯奇。儘管在他們身上、車上以及隨身物品上找不到任何血跡,警方仍憑著李昌鈺在浴室發現的一條染血毛巾,指控2人用該毛巾清理身體。
漢寧和伯奇在偵查中承認偷車和另外4起竊盜案,卻始終堅稱沒有殺人,1989年,2人被判處無期徒刑。伯奇因事發當時的未成年身分,在2018年獲得緩刑,去年出獄。
沒有血的血毛巾
然而當年的決定性證物,卻意外成為2人翻案的關鍵。2019年,律師透過最新的DNA檢測技術發現,毛巾上並未沾染任何血液,上頭紅色的「血漬」是無機化合物。律師指稱,檢察官對漢寧和伯奇的定罪立基於李昌鈺發現的染血毛巾,然而幾年後,一名實驗室的鑑識人員卻作證,這條毛巾根本未接受過血液檢查。
李昌鈺在去年的法庭上駁斥這樣的說法「並不精確」,他確實進行了現場測試(field test ,可想成簡易快篩),結果顯示為亮藍色,代表樣本「應該」是血,然而沒有實驗室紀錄能夠證明這點。且調查發現,有2項應該在實驗室做的進一步檢測,後來並沒有做。
我沒有做過、我無罪
並且新的DNA證據指向一名女性嫌疑人,當年的證人或過世或撤回證詞,漢寧的1位朋友和1名獄友作證,漢寧表示案發時他一直待在家裡。經過外界不斷聲援、漢寧和伯奇律師的努力,以及透過新技術發現的種種新證據,讓最高法院決定撤銷伯奇和漢寧的有罪判決。
案發當年分別才17歲、18歲的漢寧和伯奇,再以自由之身走出法庭時已年過半百,他們穿著成套的黑色和白色T恤,上面寫著:「我沒有做過」和「我無罪」,並透過律師發表聲明他們是因「虛假或錯誤的」證詞和證據入獄,希望國家能夠正視長年冤獄對他們造成的創傷,也希望當局能用目前蒐集的鑑識證據,和更健全的執法策略,早日抓獲殺死卡爾先生的真凶。
李昌鈺:絕不做假證詞
李昌鈺在去年重審後的記者會表示,作為鑑識人員,他當時僅作證毛巾上「可能」沾有血液,憑當年的鑑識技術並不能判斷血液屬於誰。檢察官基於「沾血毛巾」做出推論進而逮捕漢寧和伯奇。李昌鈺重申,他並未提供不實證詞。這已是他面對的第3起,因證詞有問題而可能翻案的案件。
參考資料:Newstimes、Fox61、WNPR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