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工商旅遊處指出,一般住宅、農舍、集合住宅及連棟式住宅社區內民宿,每天晚上10點至隔天早上8點禁止喧嘩、烤肉、使用卡拉OK等擴音設備,違者將依發展觀光條例,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若民宿在連棟式住宅區內,是得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而取得登記證,違反公告且裁處確定兩次以上,經社區管理委員會或建物區分所有權人會議,2/3出席且出席人數中3/4以上投下不同意民宿繼續經營票,縣府將廢止該民宿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