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高院的判決,這名女子17歲就讀高一時,因想要打工賺錢,誤信網友孫男自稱「八大行業性交易輔導員」的說法,想透過孫男安排經紀公司接客,遂照孫男指示拍攝全裸自慰影片當作履歷傳給孫男。
孫男看上女子美色,向女子宣稱面試合格,但須先讓他「驗貨」,女子也傻傻應允,但完事後卻遲遲等不到接客工作,只好先向孫男借5,000元應急,孫男先借給少女2,000元,並要女子跟他拍一段性愛影片,用來當成向經紀公司借貸3,000元的借據,女子便第二次陪孫男上床拍片拿到尾款,但因原本放在桌上錄影的手機不慎滑落,讓孫男什麼都沒拍到。
2017年9月時,孫男謊稱經紀公司要安排女子接客,剛好女子因時間無法配合而拒絕,孫男竟指責女子違約,害他得付2萬元違約金給經紀公司,女子對孫男感到愧疚,因此答應少女以一次5,000元的代價陪睡還孫男錢,孫男順勢又與女子再上床一次,還偷錄兩人的性愛過程,並催促女子要趕快「還錢」。
女子此時覺得自己根本沒接客賺到錢,卻一直被孫男睡免錢而想反悔,孫男此時開始恫嚇女子,口出「不理我會懲罰」「有妳的影片」等語,讓女子心生恐懼、報案求助,檢警介入後即時查扣孫男手中的性愛影片。
檢警也查出,孫男之前就曾因拍攝未成年少女性愛片而被判刑6月、併科罰金30萬元定讞,孫男到案雖辯稱雙方是合意性交,但女子反駁是因誤信孫男能幫忙安排接客、代償違約金的說法,才會答應與其上床,孫男也承認相關說法的確是自己胡謅的。
承審法官指出,孫男第一次與女子發生性行為時,觸犯與16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性交易罪,另2次則觸犯可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的強制性交罪,更因有拍攝影片的舉動,改依可判處7年以上徒刑的《兒少條例》論處。
一審法官將孫男依違反《兒少條例》等5罪合併判刑6年半,孫男上訴二審後與女子達成和解,二審法官考量孫男犯後態度尚佳,將全案5罪合併改判為5年6個月徒刑,其中2個罪名各判刑7個月定讞,另3條罪名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