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經刑事局電偵大隊追查,該電費訊息原始為去年5至6月間,於網路及Line等通訊軟體瘋傳後,台電先於去6月26日、12月21日2次聲明為假訊息,並經多家新聞媒體大篇幅報導,再於今年05月20日在官方網站澄清專區,公開宣導澄清電費計費問題。
刑事局電偵大隊表示,目前台電公司已委任律師向刑事局提告,大隊並主動網路巡邏發現,原始文章從去年7月起陸續在臉書流傳,將依法追溯查辦。

刑事局呼籲,如民眾未經查證即發布錯誤訊息,可能導致社會動盪,更有侵害民生經濟之虞;民眾應秉持「多疑、多查、不亂傳」之心態,多加求證,勿輕信、勿隨意轉傳,如發現疑似假訊息可先向「台灣事實查核中心、LINE訊息查證」等網站查詢,對於未經證實的消息內容切勿張貼或轉傳,避免助長錯誤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