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學生傳訊息指出,我在LINE開設投資社群標榜每月獲利30%,藉此招攬百位投資人,我嚇得跑去報案。」蕭世斌表示,近期冒名詐騙層出不窮,讓他深受其擾,即使報案也查不到犯罪源頭,類似情況接二連三發生。
其實,同樣的詐欺手法已遍佈社群媒體,就連謝金河也遭冒名斂財,他憤而向臉書提出檢舉也到警局報案,但效果卻十分有限,臉書冒牌廣告依舊存在,警方也以「詐騙集團網站IP設在境外難以追查」為由而拒。
受害人損失金額持續攀升,一名網友在臉書起底投資社團的訊息,版主以投資達人謝士英為名,聲稱自己已備妥5千萬資金投資港股,藉此鼓吹成員繳錢並進,導致多名受害人虧損上百萬元,而詐騙集團早已人去樓空。
詐騙集團逍遙法外,無辜的受害者真的求助無門了嗎?萬鈞法律事務所所長姜鈞律師表示,即使警方承辦意願低,受害人仍有提告的權利,不過,這類案件多半透過追查金流,找出收受款項的帳戶,但大部份為人頭帳戶,並非詐騙集團的源頭,最終僅能以幫助詐欺罪向其求償。
「很無奈的是,人頭帳戶的所有人通常也是受害人,詐騙集團常以賺錢名義吸引打工族或學生提供帳戶,無論是IP位址還是人頭帳戶都難以追溯主嫌。」姜鈞指出,詐騙金額動輒百萬元以上,對於償還能力不足的打工族來說,不但超出其負擔範圍,也無法真正落實損害賠償的效益。
最後,姜鈞提醒,投資前應謹慎查證,不可存有僥倖心態,單方面與不熟識之人溝通,對於來路不明群組不加入、不相信、不匯款,才可真正杜絕金錢落於他人口袋之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