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海巡署荒唐事不少,多年前曾有海巡署士官,自爆在太平島服役時,把保育類動物綠蠵龜當馬騎,甚至將照片貼到部落格炫耀說「騎過嗎」,引起各界砲轟。
更離譜的是,台中檢方日前偵辦海巡署隊員涉嫌協助走私毒品案,意外監聽到第九海巡隊前分隊長黃文哲等人每月涉收賄百萬元,藉此包庇中國福建「閩獅漁」船隊10艘漁船越界捕魚,還以「螃蟹」為暗號,不但洩露勤務編排,還通風報信。
涉弊的海巡署官員即使查獲中國漁船越界也僅驅離而不裁罰,黃文哲在去年底被依貪汙罪判刑5年7月、洩密罪則判3月,已入監服刑,就連他任職海巡隊辦事員的陳姓妻子也捲入此案成為共犯,因貪汙罪被判刑1年8月、褫奪公權3年定讞。
此外,海巡署宜蘭查緝隊前中校分隊長沈大祥,涉嫌2009年至2013年間,利用人頭製作假筆錄,詐領檢舉8件私菸、私酒獎金,台北地檢署依貪污等罪起訴沈大祥等7人,院方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將沈大祥判刑10年,褫奪公權5年,沒收不法所得737萬元,全案上訴中。
海巡署警衛隊第五中隊的謝姓上士也被控在3年前承辦委託商船載貨櫃到太平島或東沙島業務,涉騙取台大大氣科學系4萬元、台南營造公司20萬元,一審法官認為謝有悔意,加上返還不法所得,判刑2年、緩刑4年,不過,二審認為他貪贓枉法,以權謀私,危害國軍廉潔形象,依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4年,不得緩刑,但仍可上訴。
海巡署肩負巡防海岸、領海、鄰接區及專屬經濟海域等國土安全任務,還負責執行查緝走私貨物和毒品、犯罪逃亡、偷渡等治安事務,是我國海島地形重要的機關單位,此次針對吳男言行不檢行為,不僅輕視自己的任務,還重創機關形象,海巡署艦隊分署這次快刀斬亂麻,藉重懲宣示整頓紀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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