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榜元告訴本刊,他接獲命案通報後,帶著鑑識器材趕赴現場,由於死者住處門窗未遭破壞,也沒有外力侵入痕跡,研判應是熟人所為。
蒐證過程中,鑑識小組在死者女兒的房內找到一張燒到一半的男女合照,旁邊還有一張沒燒完的手機門號申請書,警方詢問後得知,照片中的男女是死者女兒及其現任男友,申請書則是死者女兒為躲避前男友電話騷擾,打算申辦新門號的資料。
死者的女兒告訴警方,她與楊姓前男友已分手半年,但對方仍時常打電話苦求復合,另外,二人交往期間,楊男曾經複製她家鑰匙,方便進出。鍾榜元聽完之後,認為楊涉嫌重大,於是立即將情資回報給專案小組。
專案小組追查發現,楊男在案發前租了一輛休旅車,案發後行蹤不明,於是立即追蹤他的手機定位,確認他已南下台中,鎖定他的位置後,馬上派人將他帶回台北偵訊。楊落網後自知法網難逃,坦承人是他殺的,也向警方詳細交待犯案動機及殺人經過。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