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司長鍾瑞蘭表示,民法總則編自民國18年10月10日施行迄今,已經施行超過90年了。整部法律一共1,370餘條(現行條文),分為總則編、債編、物權編、親屬編與繼承編等5編,本次在「民法史•記時光迴廊」專區主要分為二大主題區域。
她說,第一個主題區主要展述「民法各編重大修正紀要」,包含了:總則編於110年修正調降成年年齡、修正結(訂)婚的年齡門檻;債編於88年間進行全面修正,及最近一次於110年修正調降最高約定利率。
至於物權編於96年至99年間,修正公布物權新制,納入習慣法以緩和物權法定主義,並納入土地保育之觀念,增訂新的物權——農育權;另外在親屬編,則是於87年修正夫妻冠姓及住所規定,以不冠姓為原則,冠姓為例外,並平等決定婚姻住所,亦不再區分嫁娶婚或招贅婚。
此外,91年修正夫妻財產制,96年修正結婚形式要件,由儀式婚改為登記制,還有繼承編的重大變動,則是98年修正將我國繼承制度修正為「概括繼承、限定責任為原則」等。
鍾瑞蘭說,另外一個主題區,則是展示了「民法史•記」,法務部將整部民法演進的歷史,以長600公分、高180公分之大橫幅捲軸圖呈現,內容清楚呈現了民法的制定、公布、施行、修正等詳細資料,駐足於圖前細細觀看,彷彿也置身於民法演進的場景,參與了當時的法制歷史故事,此次展示的內容,已置於法務部全球資訊網,提供民眾了解。
此外,為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及前年8月公布的「障礙者近用司法之國際原則與指引」二者所揭示「確保障礙者有權在平等的基礎上,及時、無礙地取得法律資訊」之司法近用權,首度將手語融入民法宣導短片中,在「民法意定監護」「調降成年年齡」及「親屬繼承編-完整版」宣導動畫中置入手語畫面,使障礙者透過容易理解之方式瞭解與自身權益相關的法律訊息,相關宣導短片在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均可查閱。
法務部目前也規劃研修民法遺囑規定,將增加對障礙者之協助機制,例如遺囑人如不通曉國語,或因聽覺、聲音、語言功能障礙而無法陳述或口授時,增訂遺囑人得透過通譯傳譯為之(例如口譯、手語、點字等),以使其亦得為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及口授遺囑,保障障礙者之權益,逐步推動落實民法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