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太太告訴本刊,她和呂炳宏是大學同學,交往8年後結婚,至今12年,育有一對子女,丈夫個性溫和,她則是急性子,二人性格互補。「我其實是疼惜他的『衰』,這個案子也算是給他上了一課。」呂太太太回憶,案發當時,她剛生下小女兒不久,正在坐月子,餵奶時接到家人來電,打開電視竟看到丈夫成了命案關係人,她心想,反正沒做就是沒做,靜候司法調查就好。
不料,事情發展卻不如預期,隨著謝依涵供詞轉變,呂炳宏竟變成共犯。呂太太告訴本刊:「某天,一堆警察拿著搜索票、攝影機、探照燈來按門鈴,說要帶走呂炳宏的衣服和鞋子,還問有沒有刀子不見?常穿的衣服有沒有不見?最後帶走一大袋鞋子。」
隨著案情變化,媒體出現一堆不實爆料,讓呂太太很恐懼。「我每天凌晨2、3點就會不自覺爬起來看新聞,確認有沒有什麼爆料,看完新聞,我還會打開咖啡店的監視器監看,怕有人跑進去犯案。」呂太太心有餘悸地說,她完全沒有想到,殺人案會離自己這麼近。
呂太太哽咽地說:「那時我只能不斷回想,案發當時我在做什麼?晚上8、9點通常在看連續劇,我中間曾打開監視器,看到呂炳宏在辦公室打電腦,那時候我應該打電話到店裡的,我若打去,呂炳宏出來接電話,或許就能阻止謝依涵犯案。」事後,她透過實驗,確認謝依涵不是在那段時間犯案,才放過自己。
呂太太透露,案發後,當時就讀幼兒園中班的大兒子,在報紙頭版看到爸爸的照片,好奇追問。「我告訴他,有個阿姨殺了人,爸爸要幫她賠錢給人家,兒子聽到爸爸涉入殺人案,嚇得睜大眼睛,好幾天不願靠近爸爸,甚至不願意看爸爸一眼,讓我非常不捨,但兒子早晚要知道的,不如我們好好告訴他,做錯事的不是我們。」呂太太說。
前一陣子,呂炳宏收到更二審敗訴的判決書,呂太太說:「他連打開的勇氣都沒有,這麼多年,我們第一次為了這件事吵架,他覺得我比較會念書,應該早一點幫他研究判決書的細節,我不忍苛責,我知道他也很恐懼,接下來,我們一起分擔。」
呂太太強調,之前因為官司還在訴訟,不敢得罪法院,選擇低調,如今她心態轉換,當作已經敗訴定讞,所以才決定豁出去,挑戰司法。呂太太說:「科學證據就擺在那裡,這是改變不了的,我們的靈魂不歸法律管,判決無法定義我們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