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士修去年於三倍券發放期間,在行政院長蘇貞昌的宣傳貼文底下留言「蘇院長的意思是,自己的家人對三倍券政策都很消極,拖到快過期才把三倍券交出來,當作公關消費,順便做一波大內宣用掉嗎? 唉唉唉,消費者的行為才是最誠實的啊。」
發言引來台大林姓學生留言,質疑「請問9月花跟12月花對於經濟的貢獻差別在哪?」,黃士修則回應「差別在政府一開始大內宣的乘數效應呀小笨蛋,雖然替代性消費的乘數效應本來就下很低,但是騙你們這種不讀經濟學的蠢貨綽綽有餘」「不用功讀書的小笨蛋」,使林姓學生不滿提告。
黃士修出庭時稱,會稱「蠢貨」「小笨蛋」不是針對林姓學生的人格侮辱,並表示他自行Google「小笨蛋」3個字,前3頁可知都是言情小說曖昧稱呼用語,「蠢貨」指的是文中的「你們」,其泛指所有被政府矇騙的民眾。如果林姓學生認為被說「小笨蛋」有被性騷擾的感覺,可以另外對他提告。
法官認為,振興三倍券政策為政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導致消費大幅下降,為振興經濟所推出的政策,與國民經濟息息相關,自屬公共議題。而黃士修對此提出質疑,核屬就可受公評之事進行評論,認為他無構成妨害名譽罪,宣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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