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亦引起金管會關注,介入調查後發現,該炒房團共有20多名投資客,其中有人是建商、代書和房仲,彼此相互勾結,並由代書向銀行提領大筆現金繳房貸,共有2家銀行涉案,其中一家情節較為嚴重,金管會擬向該銀行開罰。
據了解,協助炒房團貸款的是一家中型民營銀行,其業務專門承做土建融,從2020年起開始與江媽集團合作,總共已放貸近3億元,貸款的建案則位於雙北地區,目前繳息均正常。金管會進行金檢時,發現一名代書一次在該銀行提領大筆現金,認為銀行控管有異常,竟查到代書竟是幫客戶匯購屋款項給建商,全案因此曝光。
金管會查出,江媽與建商掛勾,以「不實買賣契約拉抬建案行情」「隱藏身分及虛偽所得收入」「共同籌資和利用人頭戶買房」「增資周轉金作為購屋資金使用」等4種手法獲取不當利益,換言之,即「什麼都是假的,只有房子是真的」!
金管會指出,江媽集團用其中一人住所充當「房仲對保中心」,讓銀行員上門受理客戶申貸、對保,同一天讓多人進行申貸,並未加強審查身分、財力資料,還對客戶再給增貸理財貸款,變相增加核貸成數;甚至這些不動產買賣偏離市場行情太多,也未納入警示指標加強查核,顯示該銀行從進件、徵審都有缺失,恐是鑽漏洞配合炒房,目前已對該行出示「查核意見」,研擬對其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