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女說她按詹的指示應訊,不料最後卻遭檢察官起訴。本刊調查,除了翟女之外,全案還有十多名被告遭起訴,但游女則全身而退,至於主謀陳超羣因早已潛逃出境,至今仍遭通緝。
直到案件移審法院,翟女才知道,詹孟訓就是調查局的主辦人,詹還以證人身分出庭作證,表示當初是用蔡女的筆錄作為立案依據,偵辦翟女等被告遭控吸金案。不過,本刊透過管道聯繫蔡,她卻語帶驚訝地告訴本刊,自己從頭到尾都不認識翟,只有到調查局指控陳超羣騙走自己的投資款,不了解報案筆錄為何會變成指控翟吸金的證據?
開庭時,法官問詹孟訓偵辦的情資從何而來?詹稱游介紹蔡女到調查局製作受害者筆錄,法官又問,游也招攬不少人投資,為何沒找她做筆錄?詹則表示,游沒做筆錄是因她覺得投資合法。
對此,翟女告訴本刊,詹之後作證時又說,游是2016年4月搜索完,才知道陳超羣被調查的事,說詞矛盾。
翟女表示,詹孟訓對游女參與投資、招攬投資人完全知情,卻沒把游列為偵辦對象,令人質疑2人是否有利益交換?而全案審理過程中,法官也曾對此提出疑問,當時詹回說,曾叫游做筆錄,卻被游罵,所以作罷;但法官問游,游卻說調查局從未要她去做筆錄,2人說法不一,但法官卻未深究。
翟女氣憤地表示,許多受害人都是因游女介紹才參與投資,但她卻因與詹孟訓友好,完全沒被調查,全身而退,反倒是自己受游女之託,在陳超羣逃亡前幫忙發紅利,變成吸金共犯。
翟女認為自己慘遭游、詹2人聯手設局,成了代罪羔羊,最近向調查局檢舉,但也擔心官官相護,真相會石沉大海,才決定訴諸媒體,希望調查局認真查辦、勿枉勿縱。
針對翟女等人指控,詹孟訓回應表示,自己不便對案件內容發言,須由單位說明。
本刊隨後致電負責調查該案的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賴姓督察查證,他表示已與翟聯繫過,也將深入了解相關狀況,並盡快完成內部調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