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傷心欲絕,憤而提出侵害配偶權訴訟,法官認定工程師確有婚外親密行為,判賠20萬元,這也是同婚合法上路後,首宗同志侵害配偶權的司法案例。
小美在婚後不久,意外從住家電腦看到一堆男男照片,其中竟有丈夫與學長的親暱合照,她不斷質問丈夫,為何電腦會有這些照片?最後卻被老公斥責。
丈夫也一再否認照片中的另位男主角是學長,堅稱照片都是婚前拍的,直到去年4月間,阿強實在受不了長期煎熬,透過LINE在家族群組表明自己的性傾向,內容寫著:「結婚之後,真正與妻子住在一起,相處時我才發現,原來我並不喜歡女生,我根本就沒有喜歡跟她住在一起的感覺,我一直以為我是雙性戀,原來這一切都是我害怕社會的霸凌,而選擇欺騙自己的心態,我其實就是一個貨真價實喜歡男生的同志。」
阿強說,他曾提出離婚的請求,小美雖同意,但後來又反悔,之後2人都非常痛苦,讓他既後悔又惶恐,他個人的性向,也讓彼此不斷爭吵。
直到3年前一次爭執後,小美終於答應離婚,他也向母親坦承性向,說明因不夠瞭解自己就結婚所釀成的錯誤,2人婚姻已名存實亡,是由於妻子租屋問題,離婚手續才延宕至今;而他與小明只是單純朋友關係,2人並無侵害小美的配偶權,請求法官駁回小美索賠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