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選擇音樂劇而非話劇來呈現?蘇昱瑋說明,整齣劇的重要元素是「詐騙」,且須騙得「頭頭是道」,音樂劇除了對話,還能透過歌舞放大角色的心境與情緒,是非常合適的表現形式。因此《我在詐騙公司上班》除了結合流行樂、抒情樂及舞曲,還加入說唱音樂,「饒舌歌詞獨特的Punchline(爆點),讓語言更有力量,也強化 『詐騙』的說服力。」張元說。
蘇昱瑋指出,詐騙是敏感議題,但漫畫用黑色喜劇包裝,以獨特的幽默諷刺社會現象及職場文化,引起共鳴。原著提到:「政治、經濟、飲食、宗教、教育、娛樂,社會上這麼多職業不是詐騙卻在騙人,我們腳踏實地做詐騙卻要感到不安?」他就深有所感。音樂劇承襲原著精神,也還原漫畫末段「詐騙攻防」的經典場景,讓讀者驚喜。
劇本前期由蘇昱瑋及張元共同孵育,耗時約一年改編。漫畫可以用時空跳躍的「非線性敘事」交代劇情,但舞台劇無法迅速變換場景,得依循原著基本架構,挑選情節,解構後再重組、合併。蘇昱瑋舉例,漫畫裡用一連串分鏡表達各式詐騙手法,「但我們必須刪減劇情,再把它串聯成一首音樂,以歌曲的方式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