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陳姓庭長全盤否認指控,不過,該名陪席法官上午10點以標題「隧道盡頭的微光」再次在論壇提到,昨(17日)接到通知,在自律程序調查期間,法院安排她更換審判長的配置,民一庭長依然在原來的位置上,還是民一庭長,照常行使職權,包括處理她的行政事務。
文章提到,「我不知道這是不是民一庭長召集民庭庭長、審判長開會之後向院長所做的建議或決定。我今天已經向院長報告,我不願意接受這樣的安排,因為這就是變相的調庭。」 「如果要接受調庭,在民一庭長屢次要求我上簽自請調庭的時候,我就可以離開,不需要等到現在。我留下來是因為我沒有做錯什麼事,沒有應該離開的理由。」
該名法官還說,「我具名公開發表文章,胸懷坦蕩,只希望事實的真相可以在陽光下接受公眾的檢驗,而不是被模糊、被掩蓋、被謠言淹沒。」表示貼文至今,民一庭長只對媒體含糊表示貼文所述完全與事實不符,卻沒有具體的指出究竟哪些部分與事實不符。
貼文中所敘述的事情,因為匪夷所思,異乎常情,整整喧騰了超過兩天,「知道的人、參與的人很多,除了合議庭的3位法官,還包括民事紀錄科的書記官、股長、科長、書記官長、乃至院長,其中有不少同仁與民一庭長在工作上有密切的互動,或權力上下隸屬的關係,民一庭長甚至有可能掌控或影響部分同仁的考績,如果自律委員會真的要調查,應該要逐一取得各相關當事人的證詞,甚至證物,才能做出判斷,以民一庭長在法院內職權及地位的特殊性,我已經向院長報告,並在此公開請求法院,從自律程序啟動開始,到做成最終決議之前,讓民一庭長暫時離開行政及審判長的職務,由民事庭其他庭長審判長暫時代理,以確保證人可以在相對沒有壓力的情況下本於自由意志陳述,讓調查程序可以公平公正的進行。」
貼文還提到,「我相信這樣的做法,對民一庭長本人應該也是好事,避免瓜田李下之嫌,我目前等待法院最終決定。如果調查期間,被指控可能違法的民一庭長始終在他原來的位置上行使職權,而具名公開貼文的我,卻在違反意願的情況下被強制更換審判長的配置,我不明白這樣安排的原因在哪裡。」
另外她表示「我昨天有接獲文書科的電話通知,自律委員會將在10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點召開第一次會議,至於自律委員會將以如何的流程處理,我一無所知,但那天上午剛好是我的庭期,我也在此,公開向本院自律委員會表達,我有親自到場陳述的意願,請讓我陳述,不要一造辯論判決。同時我要表達,擔任自律委員的學長們,因為我的貼文,很抱歉讓您們辛苦了,但各位委員學長們站在司法歷史的時刻,我深切的期望本院的自律委員會也能根據事實,做出歷史性的公正決議,全國都在看。」
女法官坦言,「這幾天很多人跟我說,我很有勇氣,居然敢具名公開貼文指控自己直屬配置的民一庭長,但是我的想法很單純,我說的過程就是我經歷過的事實,沒有加油添醋,沒有編造扭曲,我沒必要躲在鍵盤後面用匿名暗箭傷人,如果我說的不是事實,我為自己的言論負責,如果我說的就是事實,請民一庭長也跟我一樣坦然的面對自己的言行應負的責任。」
「我想能坐在士林地院民一庭長那個位置上的人,被要求的品格與道德標準,應該要比我這個陽春法官更高才對,至於法律上的標準與界線,王子庶民,人人平等。」
女法官自認沒有大家所想像的那麼勇敢,「我很害怕,害怕遭到秋後算帳或暗黑報復,我原本以為說出真相,就可以在制度內得到公理與正義,但現在我覺得好像不是那麼簡單,我之所以能堅持到現在,除了自己的傻勁跟信念,還有來自於論壇及各方同學朋友的打氣與支持,謝謝你們,至少目前還讓我相信這個世界上應該還有是非,還有溫暖。 」
貼文還說,「我在士林地院的生活很單純,就是沒日沒夜的上班、下班、加班,一個禮拜進辦公室7天,跟所有的基層法官一樣辛苦工作。照我原來的規劃,士林地院就是我司法生涯的最後一站,只要能夠平靜的做好我份內的審判工作,我別無所求,這件事情對我的工作與信念產生重大衝擊與負面影響,如果不是萬不得已,我也不想讓自己的名字放在新聞與網路上被大家公審。」
女法官說自己以前待過宜蘭地院,常常開車走雪山隧道,總覺得好長好長,但至少光線明亮,「現在我覺得自己被放在一條更長更長的隧道裡,但是好黑好暗,我沒有開車,只能靠兩條腿,吃力的、一步一步的往前走,因為有來自各方一點一滴的支持、默默握拳的鼓勵,讓我彷彿有看到隧道盡頭的一點微光,但是我走得氣喘吁吁,口乾舌燥,精疲力盡,我不知道自己還能走多遠,到底能不能走到隧道的盡頭看到重現的陽光。所以,請不要輕言關掉法官論壇,對我來說,它為受害者的苦難,提供了一個看到陽光的機會。」
最後她表示,「在我還沒有倒下之前,我會在繁重的工作之餘,盡我所能,為關心此事的公眾,更新本事件調查處理的進度,這是我目前能夠為大家的支持所做的一點小小的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