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這起命案,承辦警官不禁嘖嘖稱奇,他說:「當年因為沒有直接證據,即便我們認為凶手涉有重嫌,也難以將他繩之以法,但或許是死者顯靈,加上凶手畏罪改名,給我們破案靈感,終於在11年後發現死者骨骸,並從凶手的名字突破他的心防,順利替死者申冤!」
專案小組指出,男子白木春因學舞,與黃姓舞蹈老師發展不倫戀。後來婚外情曝光,白提出分手,但黃女不願意。案發當天凌晨,黃女在白男家門外堵人,雙方爆發衝突,白一時氣憤,拿起木棍毆打女,接著用麻繩將她勒斃,最後埋屍在家族農地的波蘿蜜樹下。
後來家屬遍尋不著黃女,因而報警,警方發現白木春的住處外,有黃女的血跡,懷疑他涉有重嫌,但因為找不到屍體,再加上白提出有利的不在場證明,讓黃女失蹤案始終無法突破。直到2009年5月,白男的親戚在自家農地進行整地,赫然挖到一具脖子纏繞麻繩的白骨,骨骸身上還穿著衣物,帶著金鍊、手飾,口中還有金牙。
警方清查失蹤人口,加上黃女兒子、丈夫指認,確認白骨就是黃女。另警方發現,有殺人重嫌的白木春在案發後,不但改名為白鈞霖,還換工作跑去擔任夜班警衛,在白天才睡覺,彷彿良心不安,更讓警方認定白應該就是凶手。不過,專案小組對他進行測謊,結果沒通過,他卻還是否認到底。
警方為突破白木春的心防,想到請死者的家屬進行招魂,更對他使出測字。專案小組對白木春說,他名字中的木就是指埋屍地點的在波羅蜜樹下,春是形容樹根壓在上面的樣子,這個名字壓得住命案;但他改名白鈞霖後,把「鈞」拆成左金又勻,形同欠死者債,而「霖」字拆成上雨下林,反而讓他禍延子孫。白抵擋不住良心譴責,終於招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