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4.06.11 12:59 臺北時間

行政院提國會職權修法覆議案 賴清德核可了:盼再次審視法案內容

總統賴清德已核可行政院提交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華民國刑法》等修正案之覆議理由書。(總統府提供)
總統賴清德已核可行政院提交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華民國刑法》等修正案之覆議理由書。(總統府提供)
藍白聯手通過號稱國會改革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程序遭疑黑箱,法案內容也被質疑違憲,行政院長卓榮泰上週提出7點理由,認為法條窒礙難行,提出覆議案,總統賴清德今(11日)正式核可覆議理由書。
立法院國民黨團與民眾黨團上個月以人數優勢,強勢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相關修法內容,納入「藐視國會罪」等條文。然而除了相關定義不清,遭疑擴權、違憲,審查的過程也被指控黑箱作業,引發大批民眾包圍立法院抗議,後續的「青鳥行動」也在全台各地蔓延。
行政院長卓榮泰6日在院會中,以7點理由認為修法條文窒礙難行,提出覆議案,其中包括:一、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二、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三、無差別調查民眾,聽證範圍過廣;四、漠視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五、無期限審查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重要職缺;六、「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恣意擴大立院職權;七、「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刑責。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今透過新聞稿說明,行政院6日提交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華民國刑法》等修正案之覆議理由書,總統賴清德已核可覆議案,今上午11點將公文送至行政院,同時以總統府祕書長函通知立法院。
郭雅慧表示,總統作為民主憲政的守護者,在審慎評估行政院所提之覆議理由書後,依照《憲法》賦予行政院之權利,核可行政院對法律案之覆議權,期盼立法院朝野各黨能再次審慎檢視法案內容,找出合法合憲,以國家利益為優先的最大共識。
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總統核可覆議案後,立法院應於送達15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本屆立法院席次組成三黨不過半,但若藍白聯手,覆議案的結果仍將維持原案,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日前公開呼籲藍白,只要「6壯士」起義來歸,覆議案就能通過。他也說,就算知道不會過,行政院和立法院為了維持憲政精神,也要提出覆議,若覆議沒過,民進黨團下一步將提出釋憲。
更新時間|2024.06.11 15:42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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