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聯社》報導,瑞典週一(1日)通過了一項新創法律,允許該國祖父母在孫子孫女出生後第一年請3個月的有薪帶孫假,而這項法律是隨著去年12月時,瑞典議會批准父母可將育嬰津貼轉移給孩子的祖父母而來。
根據法規,若是雙親家庭則一對父母可以轉移45天的津貼,單親家庭則可以轉移90天;而在瑞典,當員工生孩子後,可以完全不上班並獲得480天、約16個月的補助,其中有390天可以獲得原工作的全部收入,剩餘90天則每天可獲得180瑞典克朗(約新台幣552元)的補貼。
值得一提的是,就算是退休人員依然可以休育嬰假,在此情況下,補貼金額將根據其退休金計算,不過在領取育嬰津貼的情況下不得找工作。除此之外,瑞典父母一直到孩子8歲前都可以依法減少工作時間,若是政府公務員還可延長到孩子12歲。
事實上,瑞典也是世界上第一個替父親而非僅是母親提供有薪育嬰假的國家。1947年,瑞典以父母雙方均可以為每個孩子休6個月育嬰假的「父母保險」取代了有性別針對性的產假,而在當時,父親僅有0.5%的人請育嬰假,不過如今已經成長至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