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9 18:10 臺北時間【鄭文燦涉貪風暴】二度獲交保 檢察官當庭抗告理由曝光時事桃園地院裁定鄭文燦以1,200萬交保。發布時間:2024.07.09 18:10 臺北時間更新時間:2024.07.09 18:10 臺北時間文 謝文哲攝影蘇立坤已複製連結贊助本文加入訂閱會員鄭文燦檢察官交保貪污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遭控擔任桃園市長任內涉入土地貪汙弊案,今日下午二度被裁定交保,火速籌出1,200萬保金,承辦檢察官當庭再度提出抗告,認為院方裁定認事用法不當。鄭文燦擔任桃園市長任內,遭指控涉及林口工五工業區擴大用地弊案,遭指控收賄500萬元,上週獲500萬元交保,因檢方提抗告,桃園地院今(9日)審理羈押庭,再度裁定鄭文燦交保,提高具保金至1,200萬元,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承辦此案的主任檢察官與檢察官也當庭提出抗告。桃園地檢署今日下午發布新聞稿,說明桃園地院重新裁定,認定鄭文燦涉犯對於職務上行為受賄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無羈押必要,裁定以1,200萬元具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本署檢查官認為該裁定認事用法不當,當庭抗告。更新時間|2024.07.09 18:10 臺北時間延伸閱讀【議員父中彈亡】林士傑遭槍殺「展開強力搜索」 卓榮泰:全國同步掃黑【議員父中彈亡】林士傑至少中6槍 高大成揭槍手身分:恐潛逃中國【鄭文燦涉貪風暴】鄭文燦涉貪今重開羈押庭 卓榮泰:涉不法應全面偵辦【鄭文燦涉貪風暴】鄭文燦上午重開羈押庭 裁定12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支持鏡週刊小心意大意義小額贊助鏡週刊!贊助本文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加入訂閱會員鏡週刊加入追蹤訂閱下載鏡週刊加入追蹤訂閱下載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