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7 10:32 臺北時間

台2寶媽偷吃日籍小王 尪目睹日式鹹濕簡訊怒提告

mm-logo
人妻與日籍小王發生婚外情,兩人傳鹹濕訊息調情。(示意圖,pakutaso)
人妻與日籍小王發生婚外情,兩人傳鹹濕訊息調情。(示意圖,pakutaso)
人夫小明(化名)指控妻子小花(化名)出軌,與一名日籍男子阿仁(化名)發生婚外情,還互傳鹹濕訊息調情,小明不堪被戴綠帽,精神飽受折磨,憤而提告小王索賠40萬元。
經法院審理,日籍小王阿仁喊冤自己被蒙騙,表示小花騙他自己已離婚,可是小明卻提出證據打臉,指出阿仁曾傳訊給小花表示「頂多把你拖去床上而已」,對方意有所指回應:「為了你這句話,我有個計劃真的要努力執行了」、「我想要有一個自己的小窩」。
小花與小王阿仁打得火熱,阿仁還曾傳訊「但是比較想要有人幫我弄高潮」「可以改用你的口水漱口嗎」等情色字眼挑逗對方,法官勘驗兩人對話紀錄,雖然言語充滿性暗示,但無法佐證兩人實際發生過性行為。
法官表示儘管阿仁辯稱自己不知小花已婚,但是根據兩人的對話紀錄顯示,阿仁在小花未坦白前已推測對方是已婚的二寶媽,後來推測也獲得對方證實,之後,阿仁甚至表明人夫小明惹到他,將去找小明解決問題,即使解決不了也不會放棄小花。這些對話都足以證明小王知道女方已婚。
法官審酌阿仁與小花確有鹹濕對話,侵犯人夫配偶權嚴重,且破壞夫妻婚姻,讓小明飽受精神折磨,最後判決阿仁與小花應連帶賠償30萬元。可上訴。
更新時間|2024.08.07 10:32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您即將進入之內容
需滿十八歲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第六條第三款規定,本網站已於各限制級網頁依照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之規定標示。若您尚未年滿十八歲,請點選離開。若您已滿十八歲,亦不可將本區之內容派發、傳閱、出售、出租、交給或借予年齡未滿18歲的人士瀏覽,或將本網站內容向該人士出示、播放或放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