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名原PO的提問,可能說者無心,聽者有意。無奈被許多網友視為是在挑起政治敏感議題,讓留言區湧入不少抨擊言論。
有人批評其邏輯近似於中國網友的「小粉紅」言論,甚至揶揄道:「不爽的話,你可以改叫『獨立發票』」「還是你希望開始叫『獨立布丁』或『獨立蜜豆奶』呢?」也有網友戲謔地指出:「你是不是也覺得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應該改名?」這些回應充分顯示了「統一」一詞在的敏感性。
除了酸爆的諷刺性回應,也有不少網友認真回覆了該提問者的問題。一些網友指出,在統一發票制度實施前,商家自行開具的收據形式各異,造成了稅務漏洞和糾紛。因此,財政部制定了這種標準化的收據形式,所有商家都必須使用,並因其記載了商家的「統一編號」而得名為「統一發票」。
事實上,「統一發票」的正式定義是指台灣的各營利機構在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後,必須開具給消費者的標準憑證。此一名稱的由來是因為發票上需要記載開立者的「統一編號」,這也是其名為「統一發票」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