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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國三生割頸案30日宣判 受害者父籲「涉刑案5年以上不得塗銷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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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去年12月發生的國三生割頸案震驚全台,下週將進行一審宣判。(示意圖,photoAC提供)
去年12月發生的國三生割頸案震驚全台,下週將進行一審宣判。(示意圖,photoAC提供)
去年12月25日新北市某國中發生一起國三生遭割頸身亡的案件,楊姓死者因與一名女學生發生口角,女學生找來自己同年級的乾哥幫理論,最終乾哥持彈簧刀刺中楊男頸部、胸部等處導致楊男送醫不治身亡。日前乾兄妹2人均被依殺人罪起訴,此案下週一(30日)將正式宣判,今(26日)受害者父親則發表聲明,呼籲涉及刑事案件5年以上不得塗銷相關記錄、關單位應主動積極追蹤記錄偏差行為的少年等,盼政府單位正視人民的聲音,促成相關修法。
國三生割頸案將於9月30日迎來一審宣判,今受害者楊同學的父親透過市議員石一佑發表聲明,楊父表示,他反對3年即可塗銷紀錄,希望只要涉及刑事案件5年以上,應不得塗銷相關記錄,此案兩位加害人都是涉犯5年以上刑期,只要刑期期滿回歸社會,塗銷紀錄就不知他們是殺人犯,沒人保證是否不再犯錯,如同為社會埋下未爆彈。
楊父認為,涉及刑案5年以上刑期的未成年人,不應受少事法保護,應適用刑法,非行少年要知道法律最底線不是無止境縱容,犯了大錯還是要自負其責,也保護少年防止遭不法者所誘導,造成一生的不幸。
楊父也主張「養不教、父之過」,現今人權團體給與學生高度權力擴張,教育體制下家長是唯一能管教孩子的人,若未滿18歲的人犯刑事案件,家長應該負擔相對的刑責,而非將責任推給大眾。
楊父也呼籲,相關單位也應主動且積極追蹤記錄偏差行為的少年,避免在事件發生後互踢皮球。楊父認為,行為偏差的學生應先到中介學校,再由中介學校評估其回歸正常學校的可能性,且回歸前應與學校做好銜接工作,也評估能否設置全國緊急求救鈴,以達嚇阻效果。
楊父最後提及,是否能在校園各班教室裝設求救鈴、每樓層裝設蜂鳴器或攝影機,且有老師巡邏留守?楊父稱,教育部目前實施常態編班,將所有學生打散,把偏差行為學生跟普通學生放在一起,就應該要意識到如何預防危險的狀況發生、如何在最快速時間內解決可能發生的危險,有事發生需救急時才來得及。
回顧案情,去年耶誕節,新北市某國中一名楊姓國三同學因阻止別班少女進自己班教室,結果引發少女不滿,少女找來同年級「乾哥」幫忙理論,最終這名乾哥竟持彈簧刀刺傷楊男頸部、胸部等處,楊男送醫後仍宣告不治,引發社會譁然。
乾兄妹被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裁定收容後,今年3月前後被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檢在27天後迅速偵結,5月9日正式將乾兄妹2人依殺人罪起訴,並且本案將於下週一進行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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