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8 10:28 臺北時間

高雄傳產老董性侵女員工未遂 言多必失露餡認罪了

mm-logo
時事
高雄一名女職員遭傳產老董誘騙去溫泉旅館險遭性侵,最後法院判老董緩刑5年。(示意圖,pakutaso)
高雄一名女職員遭傳產老董誘騙去溫泉旅館險遭性侵,最後法院判老董緩刑5年。(示意圖,pakutaso)
高雄市某傳產公司陳姓董事長,以按摩為由將到職僅3個月的女職員載往溫泉旅館,涉嫌性侵未遂。一審橋頭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陳男2年4個月有期徒刑。陳男與檢察官不服上訴,高雄高等法院考量雙方已達成和解,且陳男認罪,改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並應向公庫支付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被害女職員原本在公司負責會計與櫃檯等行政工作。2022年6月8日至19日這段期間,公司指派她前往台南廠房支援業務,並安排她在廠房內住宿。19日下午,女職員下班後,陳姓老董以順路為由,提出要載她回家。上車後,老董又以需要按摩為由,誘騙員工去溫泉旅館替他按摩。
不料陳姓老董一進到房間就露出真面目,不但自行脫衣,還強吻女員工,對她上下其手,甚至打算霸王硬上弓,幸好女員工奮力抵抗才逃過一劫,逃出房間後立刻報警求援並提告。陳男出庭時否認犯行,辯稱當天是女方興致勃勃地邀約泡溫泉,並由女方負責導航,考量自身患有高血壓及糖尿病,不適合泡溫泉,因此僅付費休息並在車上等候。
法官審酌後認為,陳男對於是否進入旅館房間的供詞前後矛盾,而女職員向黃姓友人描繪案發經過詳細且具體,顯示其說詞並非虛構。法院認定陳男犯行明確,判處有期徒刑2年4個月。
檢方與陳男均對判決表示不服,提出上訴。陳男強調自己平時熱心公益,案發後身體狀況急遽惡化,甚至出現失智傾向,已無法獨立生活。他表示已積極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希望法院能考量這些因素,對他從輕量刑。法院考量陳男認罪並積極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足見有悔悟之心,且獲被害人諒解,決定從輕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並向公庫支付20萬元。可上訴。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4.10.08 10:28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