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6 13:59 臺北時間嘉義市議員戴寧涉詐助理費 二審減刑改判5年6月、褫奪公權4年時事戴寧涉詐助理費遭判刑。(翻攝戴寧臉書)發布時間:2025.02.26 13:59 臺北時間更新時間:2025.02.26 13:59 臺北時間文 謝文哲已複製連結贊助本文加入訂閱會員助理費嘉義市戴寧議員詐領嘉義市無黨籍議員戴寧涉詐助理費案,一審判刑10年6月,上訴二審,戴寧認罪及繳回犯罪所得431萬餘元,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26日)改判5年6月,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戴寧2022年3月被控自2012年起,透過虛報人頭等方式,非法申領超過500萬元的助理補助費。一審法院判處她有期徒刑10年6個月,褫奪公權5年。二審期間,戴寧改變立場,承認罪行並繳回不法所得431萬餘元。台南高等法院因此減輕其刑期,改判5年6個月,褫奪公權4年。戴寧於宣判後發聲明表示,法院認為她個人行為確有情堪憫恕情形,予以減刑,法院雖未接受律師主張全案有構成偵審自白應再予減刑,但她仍對法院諒解表示感謝,將在收到判決後研討後續作為,且希望助理費制度作通盤性規劃檢討。更新時間|2025.02.26 13:59 臺北時間延伸閱讀【全文】潘懷宗、戴寧詐領助理費翻版 高虹安涉貪起訴恐遭重判涉詐領助理費「遭重判10年」 嘉市議員戴寧捍衛清白:會再上訴昨才知父親病逝!議員戴寧今上銬返家奔喪 悲訴:沒做出傷天害理的事10年詐領500萬助理費 「嘉義蕭亞軒」美女議員戴寧遭聲押禁見支持鏡週刊小心意大意義小額贊助鏡週刊!贊助本文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加入訂閱會員鏡週刊加入追蹤訂閱下載鏡週刊加入追蹤訂閱下載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