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振亞透過經營社群媒體「亞亞在台灣」,時常與她的女兒「小當歸」發表中國武統台灣的言論,民眾看不下去檢舉,劉女遭移民署依法廢止在台依親居留許可,管制5年內不得再申請,限期10天內、須於3月25日前自行離境。不過劉女昨(24日)受訪時聲稱不打算離開,也沒訂機票,「如果我自己離開了,就是接受這不實指控」。
劉女今(25日)偕余姓丈夫及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上午共同舉行記者會,劉聲稱她在中國出生,婚後在台灣生活十幾年,親眼見證兩岸的變化,「我即將被驅離台灣,但是我願意站出來邀請大家跟我公開辯論,總之我是非常不希望發生戰爭,我主張的是和平統一,包括行政單位都在說我是鼓吹武統,因為這個言論所以要把我驅離台灣」。
內政部長劉世芳直言,劉女並非一位普通的母親,「大家可以看到從法律戰、輿論戰跟心理戰,她可說是3戰齊發」,希望亞亞能夠按照我們原來的行政處分來做處理。」行政院長卓榮泰也稱,他要求內政部在溫柔的處理情況下要拿出堅定的態度,強調在主權安全下,違法行為一定會用最嚴厲的方式來處置,沒有任何妥協空間。
對於外界關注強制出境機票費用問題,移民署今日透過新聞訊息表示,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9條、《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強制出境處理辦法》規定,強制出境費用應由劉振亞自行繳納或在台保證人負擔,屆期不繳納,依法移送強制執行。據《中央社》報導,若劉女拒離台也不買機票,將由移民署先墊付相關出境費用,後續再向其在台保證人索償。
據悉,移民署最快明(26)0時起強制執行,將遵行採柔性方式,詳細強制出境程序和地點仍在規劃中。據《ETtdoay》報導,移民署指出,劉女若逾期未出境,移民署將動員外勤隊員直接押解機場強制出境;據《兩岸人民條例》19條及《大陸地區人民及港澳居民出境處理辦法》規定,強制出境衍生額外費用,須由亞亞繳納或在台保證人負擔,逾期未繳納得依法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