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檢指出,許姓後勤科中校科長、退役中校葉姓雇員、陳姓上士士官長、蔡姓上尉4人,2022年得知聯隊擬辦理光電標租,看準綠能產業利潤豐厚想從中謀利,涉嫌利用職權透過陳姓掮客牽線,助黃姓綠能廠商以2億元得標。
但黃姓廠商評估後擔心成本過高萌生退意,與陳姓掮客重新改簽1.3億元合約延續合作,不料因國軍內部調查終止。之後陳姓掮客另啟標案,找上蔡姓上尉擔任承辦人,黃姓廠商本想付錢抽身,可新廠商聽聞標案有弊案及成本疑慮,放棄競標導致其他廠商得標。陳姓掮客不滿標案破局,便向接受賄賂及性招待的陳姓士官長、葉姓雇員索討賄款170萬元。
全案由彰檢檢察官陳鼎文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及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偵辦,並於去年12月發動搜索,訊後4名現役軍官、退役雇員遭羈押。
26日偵查終結,4人與陳姓掮客被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罪嫌等罪;黃姓綠能廠商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及不正利益罪嫌。其中葉姓雇員及陳姓掮客遭求刑9年,陳姓士官長求刑8年。
彰檢表示,軍紀及法治觀念為國軍戰力之基石,被告中數人現職或曾任中校等軍職,利用政府大力推動綠能建設,吸引業者及民間建設再生能源裝置之際,與具有黑道背景的綠能掮客勾結,使該等太陽能光電統包廠商間競價比較可獲不法利益高低,視聯隊光電標租案為他們的生財工具,藉此機會收受賄賂及性招待等不正利益,亂象叢生、敗壞官箴,並戕害我國再生能源政策推展甚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