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指出,年過7旬的石男前年(2023)3月24日下午2時許,搭乘捷運淡水信義線時,見年輕貌美的正妹實習醫師(化名阿玟)精神恍惚,站立不穩、語無倫次,好心表示要陪她到士林某身心科診所就診,但到場時發現診所正午休,卻利用阿玟意識混亂不知抗拒時,將人帶到北投一家溫泉旅館性侵,阿玟隔日醒來察覺有異,隨即報警處理,並在內衣褲採集到石男DNA。
阿玟指控只記得當日下午在診所外敲鐵門,接著記憶跳到公車站,接著就是躺在白色的床上,最後片段則是陌生男子(石男)將她帶回診所,而診所看她狀況很差,協助叫計程車送她回家,且事後醫師告知她那天吃了10顆安眠藥。阿玟表示,原對石男毫無印象,因案發後石男不斷傳發訊息及照片給她,她才想起來。
全案審理時,石男則表示,雖與阿玟在旅館發生關係,但阿玟意識清楚,雙方是合意性交。但法官據調閱捷運、公車、身心科診所、溫泉旅館監視器畫面,發現阿玟搭公車前往旅館時,呈現昏睡狀況,走進旅館步伐蹣跚、緩慢,且赴旅館石男路程均由牽著,與阿玟證詞都相符。
此外,石男事後不斷在阿玟臉書上留言「請妳以後不要再發生像那天妳的樣子。完全像吃了某種藥物,或是迷幻藥?」「妳差不多是陷於半昏迷狀態。走路無力,手機一直掉,眼張不開,站不穩,講話也語無倫次…」最後看了妳手上的藥單,我才能帶妳去妳要看的醫院。…請妳千萬不要再發生類似情況。」證明阿玟當時呈現半昏迷狀態。
法官認為,石男案發後搜尋阿玟臉書,且從2023年3月31日到4月8日止,不斷發訊息騷擾、邀約見面,以及想當阿玟閨密等言語,並提醒阿玟不要再服用過量安眠藥以免又遭有心人利用,顯示出於石男的親身經歷,最終依石男犯乘機性交罪,處3年4月徒刑。石男上訴被駁回,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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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提醒您,安眠藥為醫師處方用藥,民眾若有睡眠障礙,應找睡眠或精神專科醫師診治,積極找出病因,並依照醫師指示正確服用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