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顯示,2014年結婚的吳男,在2023年1月無意間發現妻子手機瀏覽器上充斥著汽車旅館的廣告,由此推斷妻子可能曾搜尋過相關內容,懷疑妻子是否出軌,在吳男逼問下,妻子才坦承與黃姓男網友約砲。
吳男妻子透露,2018年起透過交友軟體與黃男維持性關係,頻率約每月1次,甚至就連生第2胎坐月子期間也不例外。根據兩人鹹濕對話紀錄顯示,黃男曾直白大膽聊起性愛細節,「看妳被射哪裡會爽的很滿足啊」「最近1次印象的刺激做愛,就是跟妳在外埔那邊山上了」「都沒射裡面過」,甚至還傳「大鵰勃起」私密照誘惑她。
吳男指控黃男介入他的婚姻,導致他身心受創罹患憂鬱症,連原本的公職也受到影響,現在只能從事配管工作,因此提起民事侵權訴訟,向黃男索賠50萬元。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黃男承認曾與吳妻發生性關係,但強調僅此1次,其餘時間僅透過通訊軟體聯繫,並未再有性行為。然而,法官審閱黃男和吳妻的對話紀錄,並考量吳妻也承認出軌,因此認定兩人之間不只1次性行為,判處黃男賠償3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