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檢指出,辦案檢察官王念珩於偵辦吳姓非法土業者涉嫌在新屋區亂倒廢棄物案時,清查其財務帳冊赫見多位公職人員姓名與賄款紀錄,令人震驚。
名單包括楊梅警分局新屋分駐所巡佐黃國文、永安派出所退休警員朱忠強、已調至桃園警分局的小隊長陳鎮勳,以及桃市府環保局稽查科的張姓前約僱助理,4人疑似長期收受回扣、包庇不法。
檢調單位結合法務部廉政署北部調查組、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與桃園市警局共同展開行動,針對多處住居及辦公場所進行搜索。黃國文更遭法院核發拘票,由檢察官親自拘提到案,其餘涉案人則陸續被傳喚到案說明。
檢察官漏夜訊問後,認為黃國文、朱忠強、陳鎮勳與張姓助理涉嫌依《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期約或收受賄賂」,罪嫌重大且有串證與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2名涉案人經諭令各以1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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