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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礦石老闆狂吃女員工被抓包 小三一招反告自保遭法院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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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一名礦石老闆偷吃女員工,多次出國出差時同住一房。(示意圖,unsplash)
一名礦石老闆偷吃女員工,多次出國出差時同住一房。(示意圖,unsplash)
桃園一名女子小蕾(皆化名)與礦石公司老闆阿雄發展出一段不正常的婚外情,被認定嚴重侵害阿雄妻子小娟的配偶權。一審判決須賠50萬元,高等法院二審認為原判賠金額過高,將金額降至20萬元,小娟提出的額外上訴則被駁回。
法院判決指出,小娟和阿雄在2008年結婚,但15年後婚姻觸礁,於2023年6月協議離婚。小娟提告主張,在丈夫經營的礦石公司工作的女員工小蕾,明知阿雄已婚,但仍從2018年發展不倫關係,不僅多次前往巴西出差同住一間房,還把公司當砲房,輪番在倉庫、辦公室與車內激戰,破壞她的婚姻,讓她身心飽受煎熬,因此提出100萬元的精神賠償請求。
對此,小蕾反駁堅稱與阿雄的性行為並非自願,已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但檢方因證據不足未起訴。小蕾也明確指出,小娟和阿雄的關係早已疏遠,婚姻名存實亡。且小娟甚至曾主動尋求她的協助,希望她安撫阿雄的情緒,以防他自殘傷害自己,強調自己並無意圖破壞他們的婚姻。
但是法院查明,雙方確實在2022年11月至2023年初期間,多次在公司內發生性行為且無異議。因此認定身為公司員工的小蕾,,明知阿雄已婚仍與其發生不當關係,已超出正常社交範疇,確實侵害配偶權與破壞對方婚姻,應負侵權責任。
小蕾因一審被判賠償50萬元及利息而上訴,小娟則不滿賠償金額過低,提起附帶上訴,求償100萬元。高等法院審理後,雖認為一審判賠50萬元尚屬合理,但審酌雙方經濟能力及婚姻關係,決定降低賠償金額,最終判賠20萬元,小娟的上訴則被駁回,全案定讞。
更新時間|2025.04.30 18:5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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