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7 09:32 臺北時間

人妻護理師激戰已婚男醫 他求饒:不要虐待我!認證女方「暗黑護理師」

mm-logo
一名已婚護理師與同院男醫生發生婚外情,經常互傳鹹濕訊息調情。(示意圖,photoAC)
一名已婚護理師與同院男醫生發生婚外情,經常互傳鹹濕訊息調情。(示意圖,photoAC)
一名已婚女護理師小櫻(皆化名),偷吃人夫醫師阿烈,兩人平時聊天搞曖昧,激戰後還會傳鹹濕訊息傳情,內容包括「喜歡跟你愛愛」、「我會好好愛護+保護老爺車」等露骨字眼。小櫻丈夫得知自己被戴綠帽後,憤而提告阿烈求償百萬,最終法院判賠20萬元,可上訴。
判決顯示,一名人夫指控擔任護理師的妻子小櫻外遇,他表示兩人原本婚姻幸福美滿,然而,在2022年1月,他抓包妻子竟與同醫院的男醫師阿烈互傳曖昧訊息,甚至進一步有踰矩行為,不只牽手、親密擁吻,甚至還發生過性行為,深感背叛的他怒告阿烈,並求償100萬元。對此,阿烈並不否認對話紀錄的真實性,但他強調小櫻的證詞並無法明確指出性行為的次數,同時也不能排除小櫻因個人恩怨而挾怨誇大次數。
小櫻在言詞辯論時作證與阿烈曾發生性行為,次數頻繁無法想起具體時間及日期,另有證據顯示,兩人於性行為後互傳鹹濕訊息,且日常對話內容曖昧,內容記載小櫻曾傳「想抱著你」、「這幾天少給我的kiss~要好好記住」、「喜歡跟你愛愛、根本看到你就滿足了。如果很累、我真的可以體諒哦!我知道你是老爺車,我會好好愛護+保護老爺車的」、「最愛你了」等訊息;阿烈也具體回應:「妳是黑暗護理師」、「以後要記得妳的週期了」、「請不要虐待快四十的人」。
桃園地院審理,法官審視證據認定,阿烈與小櫻的互動已非一般有配偶者與異性友人正常的社交往來,認為雙方是具有親暱程度的男女交往,且明顯損害原告婚姻關係,考量雙方年齡、身分、地位、經濟狀況,以及身心受創程度與被害犯後態度,最終判決被告應賠償精神慰撫金20萬元,可上訴。
更新時間|2025.05.17 09:32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