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揭露,阿浩與小娟於2017年結婚,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然而,小娟婚內出軌,至少3名男子亂搞,甚至傳送私密自拍及自慰影片,或者上床睡覺等畫面挑逗對方。其中,她更尺度大膽與化名「大天」的男子對談,使阿浩蒙受巨大精神痛苦,嚴重侵害其配偶權。
此外,小娟與律師小王大鵬(化名)的對話也令人側目,當小娟表達「我對腹肌很有興趣」後,結果對方直接傳送裸上身的健身照給她,讓小娟看了興奮地連聲驚呼「哦哦哦哦哦」、「很明顯」、「哇塞」等語。更誇張的是,小娟還跟另位小王大明(化名)深夜熱線談情長達3小時35分,這些明顯越界的行為都讓阿浩無法忍受。
法官審酌證據認定,小娟和大天之間的對話確實超出了一般男女的界線,已經嚴重侵犯了阿浩的配偶權。由於兩人經合法通知卻未出庭應訊或提出書狀說明,依《民事訴訟法》規定視為承認原告所主張之事實,故判決小娟應賠償15萬元,另與大天負連帶賠償責任5萬元。
法官認為,關於律師大鵬的部分,雙方僅有2、3句關於夜景的短暫閒聊,並無任何曖昧或情愫,因此駁回求償。至於大鵬裸上身展示腹肌的照片,法官認定這僅是男方展現健身成果或炫耀身材,難以認定逾越正常男女社交界線。基於上述理由,法官判決兩位男士無需賠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