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仲諒今(28日)透過中信金表示,「針對日前法院一審判決之購置澄清湖不動產案,本人自認清白,並無任何不法所得,相信司法終將查明真相。但為不影響公司運作,降低外界部分人士疑慮,於與公司討論後,應公司要求,為使股東會順暢進行,將於今(2025)年6月13日中信金控股東會結束後,遞送辭任書。」
辜仲諒去年才正式回歸中信金董事會,由於今年中信金將舉行股東會,改選董事,辜仲諒原先在董事提名名單內,「現在辜仲諒發聲明,等於就是這屆董事任期屆滿後,就不再續任。」市場人士分析。
辜仲諒這次請辭董事,主要是因為中信銀20年前砸9.5億元購買澄清湖大樓,被檢調認為,辜仲諒以關係人交易形式將價金從8.5億墊高到9.5億,導致中信銀損失1億元,台北地院日前一審判刑7年8月,時任中信銀資深副總張明田、時任中信銀金融投資處副處長林祥曦及中信銀金融投資處協理李聲凱也被判處8年到9年6月不等。
面對判決結果出爐,金管會兩度對外呼籲辜仲諒知所進退,金管會銀行局長童政彰27日更直言:「希望金融機構負責人面對類似案件能以最高標準來處理。」他以巴塞爾監理委員會對資本規範制定法令規定、監理審查、市場自律三大概念為由,呼籲辜仲諒請辭。
為回應金管會呼籲,辜仲諒今天因此主動請辭,「事實上,金管會於法無據,只能道德勸說,辜仲諒請辭,只是為因應外界要求。」市場人士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