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世芳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列席前受訪時表示,自2017年《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通過以來,相關工作依法推動。2023年立法院進一步通過決議,要求內政部與地方政府建立協商機制,進行在地溝通,內政部近年來均依法執行這些規定。
她指出,目前內政部是採取「由下而上」的方式進行,包括委託學者專家研究,尊重地方自治、凝聚地方共識。地方若對路名更改、去除威權象徵有疑慮,中央與地方政府以及居民應透過民主程序形成共識後再推動,展現程序正義的精神。
針對是否也將更改「經國路」名稱的問題,劉世芳回應,《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確實涵蓋威權象徵的清理,但強調仍應視地方情況與共識推進,而非一概而論。
她重申,推動轉型正義不能以預算為前提,不論中央或地方政府,都不應將其「偽裝成有錢才推、沒錢就不推」的政策。轉型正義關乎台灣的民主法治與人權價值,應嚴肅看待,依法穩健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