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這名李姓男子跟被害女子小雪(化名)是學長學妹關係,去年12月短暫交往1週,12月9日李男在小雪朋友家中的房間,掏出生殖器放入小雪陰道,他們只進行這次的性行為,不過小雪運氣很糟「一次就中鏢」,今年1月發現感染淋病。
全案由檢方偵查終結起訴,李男坦承犯案,法官考量他犯後有悔改態度,加上與小雪及其母親達成50萬元和解,李男肄業從事磁磚工人工作,每月收入僅2萬多一點,依照違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處3個月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調解要賠償的50萬元也要按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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