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案情,蔣嘉凱2021年近去桃園龜山某超商購物,當時正逢疫情,超商店員規勸他戴上口罩並拒結帳,孰料蔣嘉凱離去拿口罩後返回超商,先是朝店員丟口罩,後來三度返回店內時蔣抽出預藏刀子猛刺店員,儘管店員後來順利奪刀,但最終失血過多過世。
桃園地院一審認為蔣嘉凱有殺人之預謀,並無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不過高院二審時,蔣嘉凱表示願接受死刑來償命,法院認為他服用多種藥物導致控制力減低,改判無期徒刑。
全案後撤銷發回,更一審仍維持無期徒刑判決,經上訴後最高法院今日駁回,全案無期徒刑確定,蔣嘉凱逃過一死。